头版!山东法制报关注:青岛海事法院40年讲好海上法治建设的中国故事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
当两家外籍公司因船舶买卖产生纠纷,面临船舶长期扣押增加安全隐患及成本诉累等难题,他们共同选择中止国外仲裁程序,将信任票投给中国的法院。作为由国家设立的审理涉海、涉外纠纷的专门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圆满化解纠纷。 “这是他们对中国法律和中国海事司法的信赖,以及对‘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打造‘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鲜活样本。”青岛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秦涛表示。 今年,是青岛海事法院获批全国首批6个海事法院的第40个年头。40年来,青岛海事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审判案件78418件,审判足迹遍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海上法治建设的中国故事传向世界。 从向世界学习,到让世界学习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14个集体、3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这一荣誉的取得,让刘小娜颇为动容。一毕业,刘小娜就来到了青岛海事法院,一干就是25年。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到海事审判庭庭长,在奔忙于一个个涉外案件的道路上,刘小娜用心投入这份事业,同时也见证着青岛海事法院在国际海事司法舞台上,一步一个脚印镌刻下的中国印记。 “刚毕业那会儿,我们学习英国涉外涉海判决书原文,后来我们海事法院的案例也入选了英国《劳氏法律报告》,说明我们也开始被世界学习了。”刘小娜向记者感慨道。 如今,从2013年妥善处置“欧新娜”轮海上碰撞损害赔偿案,到2021年成功审结“天鹰座”轮大豆货损案,多个涉外海事案件在《劳氏法律报告》上刊发,被英国劳氏法律电子数据库收录。今年,刘小娜承办的“青岛某环保服务公司诉利比里亚某船运公司、某保赔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涉及争议极为复杂,受到国内外相关人士的广泛关注。“在此情形下,中外各方当事人一致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是,对我国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工作的信任,这也意味着我国在国际海事司法领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在不断提升。”刘小娜表示。 长期以来,青岛海事法院以公正、专业、高效的审判风格,在涉外海事案件中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同时,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海上运输提供了行业示范指引,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实力,更向世界展示出中国在处理复杂海事问题上的智慧与担当。 “双引擎”驱动 促进法治建设迈向深蓝 在法治建设的深蓝征程上,青岛海事法院正以“双引擎”驱动强劲发力。 一方面,以重大案件审理赋能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在“智某”轮案中,对国内首艘无人驾驶自主航行系统实验船发电机的技术指标及环保标准依法予以确认,为保障智能航运安全有序发展提供司法支持;在某集团海上风电项目合同纠纷案中,在案件涉及中国内地、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下,防止2.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助推能源转型进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在某外国公司南瓜货损纠纷案中,针对“境外生产、境内销售”这一新兴农业经营模式,合理判定农产品海外运输损毁赔偿标准,为我国涉农企业“走出去”畅通海上通道。通过对一系列重大案件精准适用法律,青岛海事法院积极回应着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另一方面,以创新工作举措为海洋法治建设筑牢坚实根基。在审理某渔业公司海洋牧场平台建造合同纠纷案时,针对海洋牧场管理制度检验规则缺失、管理机制僵化,致使部分已建成的海洋牧场因无法检验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运营的问题,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推动海洋牧场高水平建设 助力海洋强省战略的司法建议》,得到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全面采纳并立即推动落实,《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有效破除山东省长期以来在海洋牧场管理方面存在的机制性障碍,保护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这些书真的太珍贵了,我们想大批量购入!”11月14日,青岛海事法院前去山东港口集团调研时,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刁文浩难掩激动。这些书正是今年6月,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市商务局、山东大学联合发布《海事司法文库》系列丛书。 丛书全面涵盖海上运输、船舶工程等6大类海洋经济领域及62种主要海上纠纷类型,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帮助企业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枫”吹大海,绽放“东方智慧” 去年8月,利比里亚籍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籍某公司在“努萨摩德卡”(NUSA MERDEKA)轮船舶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就是文章开头提及的案例。当时协议约定合同争议由新加坡海事仲裁院进行仲裁,但存在仲裁程序耗时长、长期扣押增加安全隐患及成本诉累等问题。青岛海事法院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分析情况,同时宣传中国海事法院特有的诉前调解程序,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主动撤回在新加坡的仲裁申请,并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协议。 像这样“化干戈为玉帛”的案例,是青岛海事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海事纠纷多元调解、助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青岛海事法院通过制定《青岛海事法院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工作方案》,打造“海上枫桥”样板,设立“老船长调解室”,推广“安岚无漾”社会治理新模式等。在6处法庭设立海事海商诉前调解中心,组建“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工作团队,强化派出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职能作用,形成诉前调解、立案分流、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近三年来,青岛海事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2023年达到39.69%,相比2021年,速裁快审用时同比下降60%,进入执行程序案件仅有273件,同比减少62.4%,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贡献了“东方智慧”。 潮起东方,向海图强。“站在四十不惑的新起点,青岛海事法院将在岁月洗礼中愈发坚定成熟,用公正之剑、智慧之谋,在国际海事司法的舞台上,让‘东方智慧’闪耀世界。”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明程说。 来源:山东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