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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or还债?高铁出行勿“耍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0日

春节将近,车站、机场的旅客们行色匆匆、归心似箭,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们也蠢蠢欲动,绞尽脑汁想摆脱限制,妄图搭上春运的高铁。1月20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用身份证件案件,被告人、失信被执行人王某盗用他人身份证购票,最终事情败露,耍赖不成反触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18年5月被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依法下达限制消费令。2019年3月,王某使用捡到的他人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乘车未被查获,遂产生侥幸心理,先后15次使用该身份证购票乘车,最终于2019年12月被抓获归案。

经法官释法和教育,被告人王某迫于刑事处罚压力,委托律师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庭审前全部履行完毕,庭审时提交了上述两家法院的结案通知书证明案件执行完毕,其已被取消限制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及表现,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院。

下一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冒名购票的打击力度,维护安全有序、公正法治的铁路出行环境。

转自: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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