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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2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28日在东昌府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新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市、全区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强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682件,审结、执结1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6.87%和13.27%,结案标的额14.93亿元,同比上升17.02%。 

  (一)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建设。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15年,刑事案件共结案605件。其中,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62件,如被告人付朝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关广此、刘亚栋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杨玉喜等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始终保持了对此类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71件,如被告人姜兆阳等25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44件,如被告人荣德岭、李玉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有效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2件,如原东昌府区侯营镇建委主任田汉勇贪污案等,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93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7人,重刑率为11.5%;对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落实从宽政策,判处缓刑340人,免予刑罚16人。二是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规范量刑,并注重与刑罚个别化的有机结合,使其更加客观、平衡、公正。三是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依法判处40名未成年罪犯刑罚,缓刑16人,占全部未成年犯的40%。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原则,实现社会调查全覆盖,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复学、升学、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调判结合妥处民商纠纷,服务经济建设。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15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601件,审结7947件,同比分别上升3.68%和14.1%,结收比为104.6%。一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79件,倡导了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审结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185件,维护了正常开发建设秩序;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081件,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二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588件,维护了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02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42件,规范了民间资本流动;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等案件1707件,保护了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三是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及撤诉3104件,调撤率达39%。

  (三)化解矛盾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共审结行政案件63件。积极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参加最高法院行政庭、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培训,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等新规定,进一步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切实将行政审判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对违法行政行为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撤销的撤销,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同时,不断加大协调和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官民”纠纷,协调和解案件23件;积极主动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审理因重点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等案件,有效促进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四)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17件,执结3378件,执结标的额3.84亿元。一是切实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和执行款物管理等环节的重点监管,有效防止了执行不廉。二是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坚决杜绝了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不文明等现象,让人们认识到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了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切实抓好“四查一控一限”,穷尽财产线索,实施有效查控。四是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88人,向社会曝光102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并通过新闻发布、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曝光,形成了“生效裁判必须自动履行”的社会氛围。

  二、探索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保障

  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密切结合本院实际,抓好司改任务的落实。

  (一)扎实做好司法改革准备工作。全面细致地摸清本院人员状况、案件情况、资产核查、经费保障等底数,按照上级有关司改政策和方案要求,反复进行测算推演,对改革可能涉及的队伍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分析和研判,探讨应对措施和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通过分类别、分层次召开干警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干警的关注需求,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干警思想实际做好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对待改革中有可能带来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和个人身份转化,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使干警能够正确认识、坚定支持、积极参与司法改革。

  (二)进行司法改革先行探索。一是放权,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若干规定》,除规定情形外在立案时一律默认适用简易程序,使独任审判成为本院审理案件的首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书、判决书、准许撤诉裁定书不再由院庭长而是由承办法官自行签发,独立承担审判责任。年终考核时,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分类评选。其中,法官对司辅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测评占分值比重较大,形成了“干得好不好、法官说了算”的工作导向。二是监管,完善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院庭长在下放案件审批权的同时,加强了案件程序变更、流程节点、审限控制等程序性事项的管控,以及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案件质量。探索实行违法审判、差错案件认定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主观过错程度、后果严重程度,合理界定一般差错案件与错案的认定标准,明确责任认定、追究的主体、程序及后果,保障了法官依法独立办案、敢于拍板决断,确保了法官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

  (三)全方位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全面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拓展延伸,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理等程序信息。通过庭审直播、政务网站、官方微博、法院LED大屏幕公开各类审判执行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10094篇生效法律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院15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372件,参审率达95.29%,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制度和信息化建设,提升规范和科技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了以审判事务管理为中心、以人事管理和政务管理为保障的科学、规范、有效管理体系,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25件,逐步建立了严密的司法管理制度体系。特别是2015年,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达到16件,编纂了《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汇编》,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规范审判执行行为。立案阶段,重点规范诉讼服务标准、送达和财产保全程序;实体裁判阶段,重点形成常见、典型案件的标准化裁判指引;执行阶段,重点严格结案标准和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等。二是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构建审判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依托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判工作实施全程、全方位、实时动态监控和节点管理,构建了职权明晰、运行规范、开放透明、权责统一的“四位一体”审判权监督制约模式。三是加强司法政务管理。通过建立科学、民主的法院决策机制,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通过规范财务管理、物质装备管理、办公秩序管理、生活服务管理,整合司法保障资源,做到管出质量,管出效益,管出形象,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全面、及时、有力的保障。

  (二)注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牢牢把握“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切实增强“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加快构建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一是打造诉讼服务新平台。加强诉讼服务网建设,将诉讼服务大厅的各项功能转移到网上,让当事人通过网络随时了解案件进展,在网上亦可办理立案、查询、送达、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二是切实推进办案科技化。加快科技法庭高清化改造,实现庭审笔录同步存储、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视频同步监控和庭审视频直播点播,提升庭审质量效率。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审判信息自动回填、裁判文书自动纠错、上网信息自动处理、待办事项及时提醒,更好地方便法官办案、减轻法官负担。三是真正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的动态监控,使案件信息实现从一线法官到院庭长的点对点实时传递,提升院庭长审判管理效能。依靠大数据平台,对海量案例、裁判文书进行类型化分析,为法官查询参阅同类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促进裁判标准统一。不断增强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从海量司法信息数据中及时捕捉各类案件变化情况,科学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切实把抓队伍建设作为永恒课题,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2015年,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健全完善每周学习例会、每月思想作风分析会和每年“集中学习月”制度,广泛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和忠诚司法事业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脚下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肩上扛起为人民服务的天平。深入开展 “不作为不担当”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真正让纪律和规矩立了起来,让“三严三实”要求成为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2015年,共计300余人(次)组织参加了最高法院、省法院等的各类培训班,促使法官和干警不断更新了法律知识,优化了知识结构,增强了业务技能。同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以老带新、干警挂职交流等活动,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本院一名副院长被聊城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聊城大学法学院一名副院长挂职本院副院长,实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互补,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编纂了《人民法院正风肃纪制度汇编》并严格落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全体法官和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守住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底线。强化审务监督、网络举报系统、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等内部监督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个严禁”,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内部监督,确保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思路、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健全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理。同时,在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基础上,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以监督促廉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院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区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3人被省院记功表彰,5个单位和8名个人被中院记功表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法院工作的所有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社会转型期案件数量高位运行依然持续,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提高,案件办理难度增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5年本院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达137件,基层法官断层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观;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强、群众工作不力,极少数干警作风不佳、司法不廉现象仍有反映;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实际,协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今年,全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实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两个目的,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切实加强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新常态司法应对与保障,努力打造“五个司法”(即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公开司法和廉洁司法),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民商事审判,着力抓好矛盾化解、审限管理和办案效率工作,加大研判,根据案件变化规律合理安排审判任务,提高民商事审判结案率和均衡度。行政审判,实行“诉前沟通协调”、“司法服务前移”、“庭前预审查”和“关键节点管控”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为打造法治政府增添动力。执行工作,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完善重大事项合议、执行公开、执行听证、款物交接、扣押财产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全面落实“四查一控一限”,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突破口,开拓执行工作新局面。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提升群众满意度。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有效司法救助。深化诉讼调解和搭建诉前调解工作平台,大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继续大力推行“四心工作法”,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切实规范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权力行使的严格管控。以司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做到岗位清、职责明,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切实规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厘清各类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确保各项审判权力行使有节、有度、有责,全面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坚持公开司法,打造阳光型法院。积极学习借鉴“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经验,切实让本院司法公开“横到边、竖到底”,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继续全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审核制度,统一文书格式,规范上网流程,强化技术保障。

  五是坚持廉洁司法,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狠抓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和教育监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在队伍建设上,狠抓教育培训。转变教育培训理念,推行案例讲评式培训,打造“法官讲坛”、“典型案例评析会”、“信息化讲堂”等学习平台。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司法技能。在廉政建设上,强化警示督查。全面落实廉政制度和责任,充分利用廉洁自律责任书、随案监督卡、廉洁执法档案等方式方法,规范干警行为。同时,通过专题讲座和影视作品等方式,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工作作风上,通过治“庸”着力解决觉悟不高、意识不强、占位不作为等现象;通过治“拖”着力解决工作懈怠、效率不高、办事拖拉等现象;通过治“推”着力解决工作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困难面前不担当等现象;通过治“散”着力解决少数干警政治观念淡薄、工作消极应付等现象;通过治“乱”着力解决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依法办事乱作为等现象,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六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在上级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之前,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允许探索的领域大力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主要包括改革法律文书签发、探索建立新型审判团队、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完善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在本院被纳入改革法院之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抓好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本院司法改革,做到执法办案与司法改革两不误,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为“十三五”时期全院工作开辟新空间、增添新动力。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法治建设新任务,面对自身发展新机遇,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听取和落实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创造全市、全区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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