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汶上县人民法院巧用财产保全 提升司法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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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 ||
汶上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巧用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对财产的及时控制,增加其违约成本,促使主动履行,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执行案件的产生,提升了司法整体效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汶上经验”。相关经验做法在人民网发表。 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日益增多,部分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难度加大,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影响了群众获得感。为此,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巧用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对财产的及时控制,增加其违约成本,促使主动履行,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执行案件的产生,提升了司法整体效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汶上经验”。 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汶上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财产保全操作规程,明确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在财产保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行。建立了财产保全快速反应机制,对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立案、审判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3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实施保全措施。通过引入信息化手段,实现财产保全申请、审查、裁定、实施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汶上某商业银行与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涉案标的额达400余万元。汶上某商业银行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股权。速裁团队在立案后迅速行动,将审查材料、制作笔录、起草法律文书三项工作同步进行,分别在济宁行政审批局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冻结。本案从当事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到完成对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仅用了2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保全时限,提高了保全效率,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和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财产线索收集与查控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在立案阶段,通过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等方式,详细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同时,安排专人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和整理,对于不明确或不完整的线索,及时指导当事人补充完善。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拓宽财产查控渠道。在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各类财产进行全面查询,确保财产查控的准确性和全面性。2024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申请人财产线索1878条,成功保全财产价值达7038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同比继续提升,查询到财产线索556条,保全财产价值1491万元。汶上县某重点企业与辽宁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高达900余万元。汶上县该重点企业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申请诉前保全,但是提供的财产线索较少,难以确保足额冻结,可能影响权益实现。执行人员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发现被申请人名下还有其他银行账户,立即进行了全面冻结,最终该案得以足额保全。被申请人意识到其财产被控制,主动联系接受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案未再进入诉讼。由此可见,及时足额的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促成双方自行和解,修复商业合作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财产保全与调解、审判工作的衔接。在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过程中,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对调解工作的促进作用。一旦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被申请人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审判部门在审理过程中,根据财产保全情况,依法高效审理,作出公正裁判。2024年,汶上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41件,保全后调解成功案件20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2.99%。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吴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公司、吴某意识到其财产被控制,资金流转受到限制,主动寻求调解。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30万元的还款义务,原告申请撤诉,该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汶上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不动产、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与公安部门协作,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协助查找被申请人下落及车辆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建立专线连接,实现对房产等不动产和特殊动产的快速查封、解封。2024年,借助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的联动机制,办理房产、车辆查封手续的平均时间缩短了5个工作日。林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被申请人王某故意躲避债务,执行人员通过公安部门的协助,迅速锁定其行踪,并在其准备转移车辆时及时采取了扣押措施,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 汶上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财产保全工作,有效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义务人基于诉讼保全的压力,极大可能自觉履行将来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无需强制执行,使执行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中,提高了执行工作整体质效。即便进入执行程序,财产保全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高质量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较2022年首执案件增幅为12.9%,案件增幅放缓,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整体执行收案增幅较大的背景下,2024年较2023年同期首执案件收案同比微增0.57%;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收案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近两年执行核心质效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 汶上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规范高效的保全机制、打造智慧精准的技术体系、凝聚多元协同的共治合力,财产保全正从单一诉讼保障工具升级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关键支点,“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已成汶上法院人的共识。 今后,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保全制度与执行体制改革的系统集成,探索“预保全”“信用修复”等创新机制,让财产保全既成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硬手段”,更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的“催化剂”,全面赋能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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