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1日,在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宁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负责人、第一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徐豪杰走进宁津县第一实验中学,为该校新生上了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徐豪杰法官以“‘未’你护航 守护成长”为主题为学生带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用“典型案例+法条引入”的方式,详细介绍法律法规知识;带领同学们观看预防校园欺凌宣传短片,分析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严重后果;讲解了针对未成年人的诈骗形式、特点及应对,教导同学们面对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安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气氛活跃,师生们热情高涨,氛围浓厚。
课后,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教育同学们自觉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帮助同学们构筑自我保护的“防火墙”。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今后,宁津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共同建设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