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1

2021年04月22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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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