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简介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审判业务
沟通交流
法院文化
细览页
首页
民法典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8
2021年04月22日
作者:研究室
打印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